租约的制定


如何正确制定租约

德国的租户有哪些权利?

租赁协议规定了房客和房东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以书面形式订立该协议很重要的。德国租户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房东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协议很难终止。即使在签订租赁协议后,租赁协议中非法侵犯承租人权利的规定仍然无效。通过签署租赁协议,租户承担租金的责任,房东则负责维护物业的良好状态。

合同订立时的租金金额

签订新的租约时,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租金不得高于平均租金的10%(根据租金指数表)。但是总是有例外。这里的租金上限是由法律规定的。

2020年2月23日,《柏林房屋租金限制法》(MietWoG Bln)在首都生效。实际上,目前,该法律是德国唯一的此类法律。该法律实际上消除了大约150万租户在5年内的租金上涨。此外,他追溯性地`冻结''租金水平-从2019年6月18日开始。但前提是存在明确的决定性因素,例如:建筑物的建造年份,其总体技术现状,完工状况等等。

押金

如果租赁协议中规定了押金,则租户必须支付不超过3个月租金的规定保证金,可以分期付款(最多3笔,第一次必须在租赁关系开始之前进行。如果租客破产,房东有义务安全地存入这笔钱,并在租赁期满后至少6个月内将这笔钱支付给房客。

提高租金

在租赁关系中,房东可以将租金提高到该区的平均租金水平。同时,租金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不应改变,并且三年内不能增加20%以上(柏林和住房供应充足的地区为15%. )此外,出租人有权在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完成维修工作后增加租金。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权分配所有维修费用的8%,但每平方米不超过3欧元,为期6年。对于需要获得房屋委员会特别许可才能进入的社会公寓,有关于租金上涨的特殊规定。

涉及到的费用问题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谁支付水电费,则租户没有义务支付水电费。公用事业费包括例如垃圾收集,房屋清洁,花园清洁,电梯维护以及水,暖气和热水的成本。通常,该项目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并标明了公用事业的预付款额。房东或管理公司每年重新计算其成本并提供一份报告。

公寓的故障和维修

如果在租赁关系中公寓出现故障或缺陷,例如发霉,窗户密封性不足,暖气故障,供水等,则房客有权要求房东消除所有故障并进行维修。缺点:为此,租户必须将所有故障和缺陷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并确定房东必须消除所有故障的时间表。

重建的权利

房东有权在未经房客许可的情况下对公寓或任何建筑工程进行不可分割的改建,例如改变布局。但是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房客的所谓义务,即不抵抗必要的维修工作,例如与保温有关的工作等。当涉及到不可分割的公寓改建或节能措施时,房东有权将全部翻新费用的8%分配给年租金。在这种情况下,与通常的合同终止(至少3个月)相比,承租人可以在更短的期限(1个月)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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